释义 |
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所有,共同还贷和增值需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为双方共同财产,需协商分配或起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1.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而婚内共同还贷及其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应自行协商房子的分配,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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