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报出资的股东是否拥有股权 |
释义 | 股东虚假出资不影响其股权,只会受到行政处罚。法院认定股东虚假出资的标准包括未交付出资、以有瑕疵的股权出资、非货币财产评估价低于章程规定价。股东出资方式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实物,但法律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非货币财产应评估核实,不得高低估。 法律分析 一、虚报出资的股东是否拥有股权 虚假出资的股东可以获得股权。因为只要股东认缴出资,并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之上,就是公司股东。股东虚假出资的,会被给予行政处罚,但是不会影响股东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是如何认定的 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是按下列标准来认定的: 1.股东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2.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的; 3.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认定为虚假出资。 三、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东出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实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虚假出资的股东虽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但其股权地位不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9条,虚假出资的股东应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虚假出资金额的5%至15%。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的认定标准包括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出资、以存在权利瑕疵或负担的股权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且评估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值等。股东出资方式可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和实物等。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禁止将某些财产作为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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