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约定与单位制度不一致,约定有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约定与单位制度不一致约定有效,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可以生效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订立即生效,但在约定附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才生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为生效时间。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要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要求变更劳动合同,说明变更合同的原因、内容和条件,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答复; 2、承诺,合同对方收到对方变更请求后,应及时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不同意变更; 3、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协议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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