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债务风险 |
释义 | 防范债务风险可以通过完善债务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债务债权控制机制,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等具体方法来实现。具体为指定明确的偿债计划,明确债务偿还的责任,有序还债等。 一、企业破产股权质押是否能优先受偿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不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就是质押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指向外,质押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以股权为担保的质押行为。设定股权质押的意义在于,以股权为债权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有权转让其股份和股份,通过股权和股权的转让变现,从转让价款中偿还债权,从而清偿债权。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后,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将有序清偿企业债务。 二、私人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在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后,我们可以将其视为目前已经不在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暂时无力偿还,由债务人进行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失去债务的偿还能力。如果属于永久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则只能就债务人目前拥有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相应的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还剩余多少个人财产可以执行债务偿还,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继承人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为债务清偿 继承人清偿债务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即只有继承未明确放弃继承的,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2、限定继承原则,有多个继承人的,继承的遗产份额以遗嘱或者遗产分割的份额为限; 3、保留必留份原则,继承遗产时,有未出生的胎儿,需要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继承人等,需要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有序清偿原则,被继承人留有未缴的税款和债务的,应当先缴纳税款,再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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