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必须要公证吗? |
释义 | 写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公证,委托合同通常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即可,公证并不是必要程序。 但办理房地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为了慎重起见,可以进行公证。 一、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二、欠债人被起诉后能委托债权人卖房屋么 欠债人被起诉后,可以委托债权人卖房屋。卖房屋需要房主和配偶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债权人为代理人,代替欠款人签字卖房。依据国家公证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房产证原件等的材料。欠款人需要把上述材料补齐,即可办理。 三、房产过户配偶不去行吗 房产过户配偶可以不去,但是必须要先书写一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进行公证。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若不是住宅转移,还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去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或者是公证书,受委托人需要出具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若是有共有权人需要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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