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病保险的报销正在做“一站式”费用结算方式的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一站式”结算,具体参考当地医院的结算方式。暂时不能“一站式”结算的,通常需要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清单到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然后,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