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