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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释义
    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规定是:按劳动合同法,一年不签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合同用人单位侵犯员工权益时,可凭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离职后一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证据支持。用人单位若拒赔,可诉诸法院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积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须解除劳动关系或支付相应赔偿,否则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赔偿员工四年的双倍工资,按劳动合同法,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有证据),那么一年不签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同时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时怎么办?
    1、首先要证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三、劳动者离职后怎么索赔?
    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募员工时,都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如果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积极签订,否则就应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5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并离职,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员工四年的双倍工资,并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关系和拖欠工资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离职后,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应收集足够的证据,并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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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