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当算作共同所有的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只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个人财产,可按当事人意愿处分。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进行私下协议,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不均分。对于不动产等较大价值的财产,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才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