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存在下列风险:贷款人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订立合同的风险;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贷款人不具有放贷资格的风险;以及贷款人非法集资放贷订立合同的风险等。 一、高利贷属于无效合同吗,合同无效的情景有哪些 高利贷不全是属于无效合同。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但是不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情景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贷款人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进行借贷的合同;以及无放贷资格的出借人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合同等。 二、银行贷款种类 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 (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2)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3)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三、房子抵押贷款准入门槛 出于风险考虑,银行对于借款人资格的审核、房子评估特别严苛。加上年关将至,资金压力大,银行放贷的意愿更加疲弱。除了评估房子是否符合条件外,对借款人资质也有着较多的要求,比如:信用状况、个人收入、还款能力、婚姻情况、年龄、职业等。 所以说,没有稳定工作或信誉不佳的借款人,很难拿到银行贷款的通行证。与之相反,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的补充,弥补了银行服务不足的缺陷,在银行处受到冷落的借款人,只要提供合格的抵押房子就能拿到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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