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制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假释的条件,包括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以及已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此外,犯罪分子还需要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之心,同时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法律分析 假释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1.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3.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此外,犯罪分子还需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之心,同时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拓展延伸 假释条件具体有哪些?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在执行一定期限以上,根据其表现和悔罪表现,由司法机关予以提前解除刑罚,并给予一定的期间,使其在释放后重新融入社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前提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必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剩余刑罚在2年以内。 3.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4.确有悔改表现。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6.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需要注意的是,假释的适用条件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条件需要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刑罚的轻重、罪犯的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对于犯罪性质恶劣、危害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罪犯,即使符合假释条件,也不一定能够获得假释。 结语 以上是对假释条件的详细说明,但更重要的是,犯罪分子需要认真遵守假释的规定,认真进行监规和教育改造,以期重新融入社会。同时,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也需加强对假释工作的监管,确保假释制度的公正和公平。最终,希望所有犯罪分子都能够认真遵守假释条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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