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话通话录音可以做法庭直接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诉讼中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所以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但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