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去警察局。但不知道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
释义 | 是不可以的。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因为婚内强奸情况复杂,所以定罪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丈夫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1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2丈夫教唆或者帮助其他男子强奸自己妻子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呢 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与之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否处于婚姻存续期间,都属于强奸行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因此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与实施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妇女仍有权利支配她的性生活,法律要尽量保护妇女的这种自然权利,所以理论上,丈夫妻子实施婚内强奸也可能构成强奸罪。 女性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吗 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可见女性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制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男人也成为了强制猥亵罪的受害客体,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会按强制猥亵罪处罚。另外,女性可以作为帮手,例如在强奸罪中起到教唆、帮助作用的,可以成为共犯,从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女子成为强奸罪主体的可能性,这只是针对单独犯罪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因为“部分行为共同负责”的特殊要求,妇女是可能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的。 老公是强奸罪的主体女子会成为犯罪主体吗 1、丈夫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2、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因此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与实施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 离婚后可否告丈夫强奸罪 如果离婚后男方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的,女方是可以控告男方强奸的,会不会构成强奸罪由法院判决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的丈夫能否构成强奸罪的主体?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王卫明两次主动向法院诉请离婚,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一审法院已判决准予被告人王卫明与钱某离婚,且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均无争议,只是离婚判决书尚未生效。此期间,被告人王卫明与钱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在王卫明主观意识中实质已经消失。因为是被告人主动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其也未反悔提出上诉,其与钱某已属非正常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因被告人王卫明的行为,双方已不再承诺履行夫妻间同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王卫明在这一特殊时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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