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
释义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法:
    1、企业、单位代扣
    如果是获得收入、薪金的部分需要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给企业、单位,这样可以由企业单位进行代扣。
    2、自行申报
    从2019年1月1日起,五险一金都有税务部门统一扣除了,自行申报就需要自己去税务局提供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报税方式有两种: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和邮寄申报,下面小编将分别从这两种方式进行讲解:
    (一)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又分为三种情况,下面将分别讲解: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第五步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3、申报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1)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4)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
    (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步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目前只适用于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的情况。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邮寄纳税申报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邮寄申报所需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第二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三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第四步纳税人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装入信封,以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到税务机关,在信封上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并在收件人下方位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字样。
    第五步纳税人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已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完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开具。
    二、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⒈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⑴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⑵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⑶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⑷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债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