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中国民法典中关于彩礼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中国《民法典》彩礼新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支持返还彩礼。彩礼属于女方父母财产,婚前彩礼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彩礼主体应为实际接受者,以维护权益一致原则,避免推脱及抗辩问题,保护女方个人财产并避免损失。 法律分析 一、中国《民法典》彩礼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这条规定讲的不是禁止给此彩礼,而是禁止借用“婚姻嫁娶”来索取财物,反对向男方索要不合理,高额的“天价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但是,男方按照当地的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可以的,双方建立在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另外,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彩礼问题,《民法典》支持三种情况下的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三、要求返还彩礼的主体是谁? 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既可以发生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也可发生在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前者应为婚约财产纠纷,后者则为离婚纠纷。要求返还彩礼无论是发生在婚约财产纠纷中还是离婚纠纷之中,均以彩礼的实际接受主体为返还主体更妥,这不仅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而且有助于解决在返还彩礼问题上所出现的推脱及抗辩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案件执行、避免因女方个人财产受限而给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 结语 《民法典》彩礼新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反对不合理的天价彩礼。男方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属于当地习俗,双方自愿条件下进行。离婚时,《民法典》支持三种情况下的返还。彩礼赠予女方父母属于其财产,婚前赠予女方为个人财产,婚后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以实际接受主体为返还主体,有助于解决推脱及抗辩问题,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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