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单方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指定财产仅归继承人所有,且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指定财产只有让继承人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继承人所有,配偶不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一、老人家去世房产归谁 老人去世房产的归属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房地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一半归配偶,其余为被继承人遗产。 2、如果房地产是老年人的个人财产,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应当先分割他人的财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如何去分 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1、拆迁房属于私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2、拆迁房属于公房(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3、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1)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2)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嫁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嫁妆是女方娘家明确指定赠与给女方个人的,那嫁妆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在离婚时对女方的嫁妆主张所有权。如果嫁妆是娘家在婚后才赠与给女方,且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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