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
释义 | 基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公婆的财产,儿媳一般也没有继承权,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儿媳是可以继承公婆财产的。 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简单说,丈夫去世,妻子出于好心长期照顾公婆,又出钱又出力,为其养老送终,妻子对公婆的财产有继承权。 注意这里的限制,若公婆私下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其他子女,妻子对公婆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在生活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老人除了已故的儿子外还有其他子女,可能这边被儿媳照顾着,又偷偷写份遗嘱把财产留给其他子女,先不说财产有多少,光是这种做法就让人心寒,那么如何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呢?儿媳可以和公婆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儿媳负责公婆的生养死葬,当公婆百年后,儿媳则根据协议的约定取得公婆的财产。 此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不必担心遗嘱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这样老人就无法通过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其他子女。 如果公婆真心愿意让你照顾他们,把你当做子女来看待,说明他们心如明镜,自然不会把财产留给从未照顾过他们的“亲生子女”。 当然,善良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法律制度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人们才会更愿意尽善,让家庭更稳定、社会更和谐。 一、儿媳拒绝赡养公婆违法吗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另外,如果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其子女无力赡养的,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由此可知,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只是有辅助儿子进行赡养的义务,但拒绝赡养的并不违法。 《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法律还是鼓励儿媳赡养公婆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