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获得赔偿金?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包括离婚赔偿的条件和过错方的行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离婚诉讼中,由于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另一方无过错,且严重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时,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 法律分析 离婚赔偿仅在双方都有过错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由于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1、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严重过错行为只限于以下四项: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另一方无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构成的又一必要前提。所谓“无过错”,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另一方没有实施民法典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 3、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4、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一、婚姻中属于过错的情况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结语 离婚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是离婚案件中重要的制度。离婚赔偿仅在双方都有过错时才能提出,而离婚损害赔偿则是指在离婚诉讼中,由于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况。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且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同时,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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