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要收集哪些证据 |
释义 |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一)保留好原始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在遭受暴力后及时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存好原始的文件。 (二)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三)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四)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保护裁定,俗称人身保护令。 公安机关可以在人身保护裁定中禁止施暴人在一定范围内接近受害人,否则可以予以处罚。一旦获得公安机关的保护裁定书,可以作为遭受家暴非常有力的证据。 一、母亲遭受家暴怎么办 母亲被家暴之后可以想办法取证,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和损害赔偿。取证方法如下:1、报警,一定要留下出警记录,出警记录是证明力很高的证据;2、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及时就医,留下相关的病例、受伤部位的照片等;3、寻求证人帮助,如果在受到暴力对待的时候,邻居或者其他人有目击的,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 二、怎样收集家暴离婚证据 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直接证据包括:出警记录、告诫书、受伤部位的照片、就医留下的病例、医疗费单据等等,间接证据包括:邻居或者家人的证人证言等。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方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留下出警记录,出警记录是证明力很高的证据;另外,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应当及时就医,并留存好相关的病例、缴费单据、受伤部位的照片等;最后,要积极寻求证人帮助,如果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邻居或者其他人在现场,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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