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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征地补偿协议已经签订,但补偿款项不足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当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若补偿款项不足,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征收单位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支付补偿款项,如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市场价格支付。
    2.若征收单位未能按时付款,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3.如果征收单位拒绝支付补偿款项,则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补偿费用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期限支付。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文书。
    总的来说,若征收单位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支付补偿款项,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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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