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判刑标准有哪些 1、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对弃耕抛荒耕地和闲置耕地的规定有哪些 对弃耕抛荒耕地和闲置耕地的规定有: 1、弃耕抛荒耕地的: 根据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这一规定,弃耕抛荒耕地的,原发包单位(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2、对闲置耕地作了如下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耕地。已经办理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 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