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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无效?
释义
    出现以下情形时,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依法无效:
    1、在口头遗嘱订立之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2、遗嘱人撤回其口头遗嘱的;
    3、其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4、立遗嘱时见证人不符合条件的;
    5、口头遗嘱是伪造或者被篡改的等。
    一、口头遗嘱需要几个证人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
    一、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需要见证人
    遗嘱包括以下几个形式:只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
    首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其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再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后,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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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