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宅基地是个人还是集体 根据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 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但宅基地上的建筑及设施是个人的。 二、 怎么获得宅基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 占有 、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筑屋及附加设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