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谁可以当监护人 |
释义 | 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首先是配偶,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担任其监护人。 如果配偶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应当由有监护能力的父母或子女担任监护人。 如果父母子女都没有监护能力的,应当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如果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怎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的办法: 1、八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一般为其父母,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人; 2、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 三、未成年监护人有哪些 未成年监护人有: 1、法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2、委托监护人,即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设立的监护; 3、指定监护人,即具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与监护人发生争议时,由监护权机关指定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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