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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怎么办?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根据对劳动者是否造成损害予以了区别规定。首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未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其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违法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损害的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是对劳动者实际损害的赔偿,既包括对劳动者直接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其间接损害的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需要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应按1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受到支付经济补偿12年限制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不超过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赔偿金。这里的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在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优秀的员工越来越成为企业维持生存、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这些员工在单位任职期间所获的劳动技能、客户资源以及商业、技术秘密都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因此,恶意挖人成为一些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捷径。我国《劳动法》并未明文禁止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因此,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有利用下班时间兼职的权利,如未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原则上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用人单位雇用这种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侵害到其他用人单位利益,则该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作为实际利益的获得者,用人单位也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往往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劳动者本人可能没有能力对此进行赔偿,而且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其他单位的权益,应当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予以规范,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其他用人单位既可以同时请求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任意选择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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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