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方在面临多个受害人的索赔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若每个受害人的索赔之间没有直接联系,被告方应分别向不同的受害人赔偿。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九条:有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一次履行,也可以分别履行。 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因同一行为或者同一事由,受害人有多个的,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当事人在一项法律关系中有多个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其中一项义务,应当承担就该项义务所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被告方在处理多个受害人的索赔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若每个受害人的索赔之间没有直接联系,被告方应分别向不同的受害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