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达到下列标准领导儿童乞讨罪才立案:由于组织儿童乞讨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实施了组织、领导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行为,原则上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究本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