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产房怎么变成私产房 |
释义 | 公产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公产房继承与转让过户条件如下: 公产房分直管公房和企业产,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 (一)按照继承的方式承租,就是当你父亲过世或户口迁离本市,你可以作为子女继续承租其现有公产房,但须得其他有权承租人同意,包括,你母亲、祖父母、兄弟姐妹。 具体手续包括: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二)承租人可以通过公有住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采用代理转让的形式变更承租人(具体向房屋置换管理中心咨询)。 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公产房买下后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好公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一些相关证明文件,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二)缴纳的费用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其次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其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剩余部分的费用是不予退还的,继续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其中由转让人交纳的剩余部分,由受买人向转让人支付,领取房地产权证后,三项维修基金随同房屋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二、什么是公产房 所谓的公产住房,是相对于私有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点在于公产住房的物权所有人是政府或是单位或是行政、事业部门。就本市来讲,直管公有房产范围包括由财政投资兴建的房屋、拆迁直管公有房产还迁的房屋;房屋自管产单位移交给房管部门的房屋;以其他方式移交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公产房的资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管理局,其实际使用人被称为承租人。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