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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母亲持港澳通行证到香港打黑工两年多,近日在店内被抓到,会怎么判,我们怎样才能联系到她
释义
    律师会见是被刑事拘留者或被批捕者的唯一途径,家属或朋友无法会见。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代为取保候审等,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家属应尽快找律师介入,以保护被拘留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
    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无论对亲友还是对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最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当家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况下采取拘留措施的机关都会及时通知家人知晓。此时,也是可以探视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只不过探视的对象只能是聘请的律师,而不能是非律师人员。
    拓展延伸
    香港打黑工被抓,家属焦虑寻求法律援助与联系
    当家属得知母亲在香港打黑工被抓后,焦虑和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法律援助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家属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了解香港法律对打黑工的刑事处罚和相关程序。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家属理解母亲可能面临的判决情况。同时,家属应该尽快联系香港相关部门,如警察局或移民局,提供母亲的详细信息,并表达对她的关切。此外,家属可以与中国驻香港领事馆联系,寻求领事保护和协助。在这个过程中,保持与律师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是关键,以便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结语
    找律师介入是保护被拘留者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者,了解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家属或朋友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才有这个权限。律师还可以保护被拘留者免受刑讯逼供或虐待,了解案情并代为取保候审或申诉。对于家属来说,及时找律师是保护被拘留者合法权益的最有利方式。焦虑和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寻求法律援助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章 对外事务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上述护照和证件,前往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本法时,本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分别指“监禁”“终身监禁”“充公犯罪所得”和“罚款”,“拘役”参照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禁”“入劳役中心”“入教导所”,“管制”参照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社会服务令”“入感化院”,“吊销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取消注册或者注册豁免,或者取消牌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六节 公务人员 第一百零三条 公务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资格、经验和才能予以任用和提升,香港原有关于公务人员的招聘、雇用、考核、纪律、培训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负责公务人员的任用、薪金、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除有关给予外籍人员特权待遇的规定外,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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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