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委员会成员什么情况下应该回避? |
释义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有:(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时间限制吗?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是有时间限制的。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什么时候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最长由收到申请后十五天结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谁担任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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