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学的毕业证书多数学校要求的都是必须本人领取,不允许代拿或者邮寄,目的是为了防止邮寄或者代拿的过程中出现丢失等问题。但是也有部分学校允许他人代领,如果毕业生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可以委托同学或直系亲属代领,同学或直系亲属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字后可以代领,但如果因此导致证书丢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五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九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