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权的对世权是指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所有权人对不动产权利享有哪些权利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权利。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二、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分为什么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分为:一般权利义务和特殊权利义务。权利与义务往往是共同存在的。一般权利义务也指对世权利义务和绝对权利义务,特殊权利也指对人权利义务,相对权利义务或特定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人没有非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为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三、对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权利有哪些 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并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它是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主导力量。它是一种产权,所以也叫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