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纳税人什么意思?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纳税人分为:1、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以及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纳税人,地点包括山西省的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安徽省的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江西省的南昌、萍乡、景德镇、九江,河南省的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湖北省的武汉、黄石、襄樊、十堰和湖南省的长沙、株州、湘潭、衡阳。3、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格勒盟。上述盟市以行政区划为界,试点行业为纳税人生产销售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年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纳税人。除上述地区、上述行业属于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纳税人外,其他纳税人属于“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纳税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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