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批捕以后还可以取保。检察院批捕后,一般公安机关会立即逮捕行为人,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被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间依法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在取保期间,只要经查证无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释放并办理手续,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四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