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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释义
    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的区别如下: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否平等,是否发生是自愿的,内容是等价有偿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人民法院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诉讼关系是否发生就原告说是自愿的,而被告说并非自愿。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也不存在等价有偿问题;
    2、民事法律关系排斥权力的作用,而尊重当事人意志;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具有一定权力性质,人民法院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
    3、民事法律关系是实体法律关系,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程序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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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