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填离职申请表要不要紧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好去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辞职申请要经过各个部门签字,财务核算工资、有无欠款、人事核对考勤天数、厂服、厂卡、部门核对工具交接等方面的,未办理完可视为自动离职的。去办理下较为稳妥。如果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到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向当事人和其他公司索赔。而且没有离职证明,新的公司一般情况下也不敢录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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