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看责任比例吗 |
释义 | 交强险看责任比例。交强险是按责任比例赔付的,两车车相撞,交警定责后,A车主占70%责任,B车主为30%责任,那么在进行交强险理赔的时候,A车主就需要向B车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车主还需要及时报案,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交警在定责之后,保险公司才能进行定损,等到汽车修理完毕、受害人出院之后再开始走理赔流程。 保险赔付流程: 1、出险通知:当保险项目出现事故后,被保人向保险人保案; 2、保险审核:保险人审核保单和保险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3、现场勘查:保险人派人实地调查了解理赔相关事实; 4、确定责任:保险理赔人员依据合同确定理赔责任; 5、计算赔款:保险人根据合同计算要赔的金额; 6、损余处理:受损后的残值可以按要求给保险人也可以折价赔偿。 7、代位求偿:保险事故是第三方引起的,保险人全部赔偿后可追回第三方的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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