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声音商标在我国受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声音商标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声音商标是指由能百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美国、澳大利亚、印度及欧盟等均已在商度标立法、司法中承认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要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声音商标申请书的方式如下: 1、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2、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 3、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 4、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综上所述,声音可以注册商标,新《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是,消费者在一般注意情况下能否从听觉的角度根据声音标识实现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分。对于那些不能实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功能的通用性声音,如普通的鸟鸣狗叫、喇叭声、爆竹声等,则不能获得核准注册。 第十一条 规定的通过使用使声音商标获得显著特征的例外情形。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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