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流产报销生育津贴多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