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财务报表必须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各类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按季度和年度报送,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附注按年度报送。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不得编制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