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由谁承担? |
释义 |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由谁承担 我女儿9岁,三年级,在学校课间,在单杠底下附近坐着,另外一同学,在杠上脱手,砸伤我女儿,造成三根脚跖骨骨折,各种费用该由学校,还是肇事孩子家长承担 律师解答: 肇事孩子家长承担,学校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同时起诉肇事孩子家长和学校,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如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和车主,在驾驶员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这类纠纷一般发生在合伙,公司联营中。如甲、乙合伙开了一家手饰店,不久向丙借债2000元,后因经营不善解散,那么丙可以向甲、乙中任何一人提出归还其2000元的要求,而甲、乙则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同义务人要求权利时,任何义务人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合同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合同义务承担范围的部分法律要求。这类纠纷一般发生在合伙,公司联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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