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人可以做证人吗 |
释义 | 证人是不可替代的,是对于案情知晓的人员,家人也可以作证,只要其明辨是非,可以正确表达,只是家人作为证人,提到有利于自己这边的证人证言证明力要打个折扣,作出不利的证人证言也是一样的证明力。 一、刑事案件中见证人可以作证吗 可以,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 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二)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 (三)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即一人一证,利用座谈会形式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四)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问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或更换。 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这种不可替代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五)证人是指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的人,因此“所有知道案情的人都是证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六)见证人,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办案人员要求对诉讼中的某些法律行为进行见证的人。 例如,对勘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的诉讼程序行为是否合法所进行的见证,由于这些证明行为不是针对案件事实而作,所以,见证人不是证人。 二、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分居的证据如何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 一是分居协议。所谓分居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关于分居事实及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个是分居事实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二是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可以说明你的居住场所,可以说明你在外居住情况以及在外居住的时间段。 三是小区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 四是证人证言。家人朋友是对夫妻双方是否分居最为了解的人,所以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 五是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微信、QQ、短信等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只要一方自认分居事实的都可以当作证据提交法庭。 三、证人证言是否必须当庭出证 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庭接受询问,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证明力弱的风险。而一项证明力较弱的证据只能起辅助性证明作用,是不能单独使法官相信一个事实的。因此不出庭证词不会无效,只不过效力会减弱。特殊的情况,如为保证证人安全等因素而证人不出庭,经法院提前进行取证,对其所述可以证明真实的证言,在开庭时作为证言不会减弱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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