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户口想办理办理天津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吗 |
释义 | 天津户口办理条件:1。引进人才户口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凭对方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同意的转移函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许可证,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转移手续。 2、蓝印户口自2007年4月1日起。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干部调动规定本市从外省市调入干部,只要是正规本科生;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凡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不含行业大、职业大学。 4、今年年底前经学校改派后,可以申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可以办理农业转移,由接收单位主管人事部门报告;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3年,200万元办理1人。北方人才签订委托协议,将户口挂靠天津。他们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了3年,要求配偶和子女迁入我市或农业转移。职称,但确实有真才实学。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办理商业调动手续。本人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批;天津驻军部队符合军官家属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