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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离婚吗
释义
    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离婚。一般情况下,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是可以起诉的。因为父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承担扶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夫妻双方之间平等的义务,并不是一方的单独义务,当丈夫需要扶养时,妻子当然也同样要给与生活费。妻子可以老公不给生活费,导致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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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