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绿色施工的主要内容:文明施工、封闭施工、减少噪音扰民、减少环境污染、清洁运输;减少场地干扰、尊重基地环境;环保健康的施工工艺;减少填埋废弃物的数量;实施科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