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证人回避的这个概念很好理解,就是在法院审判的过程当中,当事人与案件相关的其他人员有利益关系的,那么证人都需要回避。但实际上,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回避的主体一般是司法工作人员,以及一些必要的辅助司法人员,比如鉴定、翻译之类的。也就是说,证人是不存在申请回避这个问题的。2.但是,证人就不需要回避吗?不是,证人是需要回避的,但不是按当事人申请回避,而是根据诉讼程序,不能参与整个庭审过程。在我国,公民有义务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话,那么这个义务是不可以推却的,其他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手段来阻碍他人实行作证的义务。在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与证人有利益相关的人是不可以在法庭上来参与审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