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天津市各等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1、一等25元; 2、二等20元; 3、三等15元; 4、四等10元; 5、五等5元; 6、六等1.5元; 7、七等1元。 一、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批准用地文书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出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土地,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对土地管理部门尚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税务机关核实计税。凡坐落在土地计税等级交界路段两侧的纳税人,依照其门牌号码列明路段名称从高等级税额计征土地使用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设立在其他区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经济区域,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的确定,按照其实际坐落地规定的计税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满1年的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7、个人所有的自住房屋占用的土地及院落用地; 8、由国家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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