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青苗补偿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协议书征地青苗补偿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青苗的清除时间; 8、法律责任;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号)。 (二)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现场丈量的果树冠径大于5米的要进行编号,以备复查。 (三)现状地形图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五)青苗权属证明青苗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六)拆迁补偿核准表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七)付款申请审批表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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