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盖什么章才是有效的 |
释义 | 律师和其事务所的签章。 律师函发出前首先律师函是要盖律师和其事务所的签章。律师函起草完,得到客户确认后,承办律师签字(或盖承办律师的私章)和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才生效。有些律师在出具律师函的时候,只签字或只盖律师私章,而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这种做法是不规范的。 律师得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承接业务,所以一定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而且还得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如果没有专门的骑缝章,用公章代替骑缝章也可以。 一些律师在出具律师函时,只签字或只盖律师私章,而不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这种做法是不规范的。另外,即便有签章,其也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提醒和意见。 一、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 出具律师函是需要律是事务所盖章才能生效的,如果发现律师在出具律师函的时候,只签字或只盖律师私章,而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话可以对其出具的律师函的效力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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