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子公司能否共同破产? |
释义 | 子公司和母公司破产时可一起破产,但破产清算应独立进行。《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清理债务,有清偿能力问题可进行重整。《公司法》允许公司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无法人资格,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子公司和母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是可以一起破产的,但子公司和母公司的破产清算应该独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母子公司破产风险及相关法律规定 母子公司在破产风险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当母公司或子公司陷入破产困境时,其关联性使得破产程序变得复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母子公司可以共同申请破产,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必须证明母子公司之间存在足够的关联性,即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其次,破产程序应当同时涵盖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和债务。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母子公司的资产如何分配和债务如何清偿。此外,破产程序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因此,母子公司共同破产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平衡,需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结语 母子公司共同破产时,破产程序应独立进行,但需考虑彼此关联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满足关联性条件后,母子公司可共同申请破产。法院将综合考虑资产分配和债务清偿,并保护其他利益相关方权益。母子公司共同破产涉及复杂程序和权益平衡,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三条 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